各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及市(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考中心冀人考发「200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执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设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0月20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0日下午14:00—16:30>、药事管理与法规<10月21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10月21日下午14:00—16:30>.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按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07年10月20日。
二、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三、考试时间、科目 、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日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考试方式
1、执业从1999年开始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场设置
全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日上午9时起,6月1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sg.gdkszx.com.cn进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07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98676.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07年度执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从网上用A4纸自行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本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可在报名确认时同时征订。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七年四月七日
各市县职改办及市直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免试条件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两套。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二)、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三)、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五、报名时间于4月18日至4月25日之间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准备身份证的复印件、毕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和一寸同版彩照三张,并按规定填写审查表、报名表一式两份,免试人员还须填写免试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经市、县(区)及市(省)直有关部门同意后并对报名表上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统一到市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附件: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免试表。
衡水市职考中心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