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执业执业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0日—21日
10月20日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20日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21日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请参加考二科(免二科)的人员,先决条件是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老考生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为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以防滚动管理时考生成绩丢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报名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档案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同时,考生也可通过进行报名信息传递,传递方法如下:
考生于4月23日至6月8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上传照片,上传信息成功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批准盖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老考生只带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需单位盖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不再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和提交照片。老考生注意:填表前首先上网查询上年度考试成绩,正确填写本年度应考科目。
四、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9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考务费。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执业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5、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6、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培训
200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教材内容全面改版,为防止非法或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及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附件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资格考试报名表(http://www.sxrsks.cn表格栏目)
二OO七年四月五日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7日—23日。参加考试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各市州报考人员到所在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经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和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名表》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中央在甘单位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各市州报名点于4月29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报考费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07年全国执业考试报名表》1份(附件,可在省人事厅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复印件2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1份;近期1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上各1张。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的人员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3、考试费每科50元,报名费每科5元,工本费每人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将经费及时上缴,不得拖欠或截留经费。
4、考生可在报名时购买教材,也可到新华书店购买。
5、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6、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老考生必须填涂原档案管理号。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7、有关单位和报名点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掌握资格条件,不得随意变通或放宽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资格考试。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7楼)
联系电话:(0931)2132815 2132816
附件:《2007年全国执业执业考试报名表》(略)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五日


